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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标准化法》于2018年1月1日实施,该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为此,有人提出质疑,认为地方环境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不应当强制要求企业执行。
那么地方环境标准到底是不是推荐性标准呢?对此,本文将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分析:
我国环境标准分哪几种?
我国环境标准分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类标准、环境基础类标准和管理规范类标准等。根据《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地方环境标准包括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实践中,有的地方政府也自行制定了管理规范类标准。
《标准化法》第十条规定,“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但该条第五款同时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做了例外性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标准的制定包括制定主体和制定内容两部分,此款意味着,如果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的,并不违反《标准化法》的一般性规定。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有权制定地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此内容即属于《标准化法》第十条关于强制性标准制定的例外情形。该条明确了地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除《土壤污染防治法》外,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中未见某类地方环境标准性质上属于“强制性标准”的表述。例如,《环境保护法》中规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但只是规定了地方政府有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权,并未涉及地方环境标准的效力问题,并未明确地方环境标准是否属于“强制性标准”。
地方标准具有强制适用性
虽然其他法律没有像《土壤污染防治法》那样明确地方环境标准的“强制性标准”的身份,但地方环境标准的强制性执行要求却在有关法律中进行了规定: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海洋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有权制定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同时规定,“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和本行政区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确定海洋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任务,并纳入人民政府工作计划,按相应的海洋环境质量标准实施管理。”“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应当将国家和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实质是体现了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的强制适用性。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未授予地方政府制定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权力。但与《环境保护法》不同的是,《水污染防治法》同时规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执行,明确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强制执行性质。
《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权上做出了较为特殊的规定。《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第九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从前述条文的表述上看,在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上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标准”,与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国家标准”具有同等效力。结合《环境保护法》关于地方标准内容的限制性规定,对于已有国家标准的项目,地方大气标准要更加严格。
其他单行法中对除大气、水要素之外的其他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标准)的制定,只规定了国家环境标准。
例如,《噪声污染防治法》中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环境噪声污染仅指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情形(详见第十条、第十一条)。现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环境安全要求、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前三项法律中均未提及相关地方标准制定问题。因此,地方政府无权制定噪声、固废、放射性物质的地方环境标准,更不涉及是否属于强制性标准的问题。
无授权应属于推荐性标准
部分省级人民政府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类标准,因为没有相关法律予以授权,因此应属于推荐性标准。
《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其他环境标准属于强制性环境标准,强制性环境标准必须执行。强制性环境标准以外的环境标准属于推荐性环境标准。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环境标准,推荐性环境标准被强制性环境标准引用,也必须强制执行。”
实践中,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基本按照本条规定的精神推进相关环境标准的适用。但事实上,本条并不能作为将有关地方环境环境标准视为强制性标准的依据,因为该办法由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立法性质上属于部门规章,并不属于《标准化法》第十条中所称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范畴。
因此,本文建议,有必要通过提升立法层级,加强对环境标准制定、实施等工作的管理,以与《标准化法》的内容相协调。同时,本文认为,除了前述法律中明确相关地方环境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性质的之外,其他的地方环境标准在实施时应采取鼓励采用的态度。
(作者:刘闺臣系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邱春光、 田野系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
环保笔袋 距开学还有半个月 家长错峰购买文具 看重环保和安全性
中性笔4盒、书皮2套,还有大作业本……8月13日,在西安西北商贸中心的负一楼文体中心,一些家长为了避开开学季文具销售高峰期,已经带着孩子在购买学习用品,提前为开学作准备。
在一家文具用品批发店中,有一块专门为“开学季”设置的区域,区域内贴着“握好笔、写好字”“书皮”等不同的标签。各个标签下,琳琅满目地摆着铅笔、转笔刀、书膜、文件袋等文具,学生所需的学习用品可以一站购齐。
在一家文具批发店的收银台前,已经挑好货物的顾客提着购物篮排队等待着付款。从谈话中得知,这些顾客有前来进货的,也有零售购买的。销售人员小张告诉记者,笔、笔记本、笔袋等都是店里综合销量较高的产品,最近一段时间批发的顾客会多一些,来购买的散客也不少,还有一些长期合作的顾客,通过电话或是微信联系,就直接配好货快递寄出了。
“老板,有没有一些新品文具,我想要质量好且耐用的。”市民李静带着孩子走进文具批发店,看着店内摆放整齐款式众多的文具用品,母女二人有些挑花了眼。
“文具盒放在里面靠墙边的货架上,价格从十几元到二十多元左右,你看看孩子喜欢哪一种。中性笔是要书写流畅还是性价比高的,可以给你介绍。”店内的销售人员热情接待。
“每年开学前,我们都早早把货备全了,现在大部分家长会早早给孩子准备好开学所需的用品,避开开学季的高峰期。”店员小张告诉记者,最近购买的顾客多了起来,随着开学日期的临近,后面还会更忙。
“我们在来之前就和孩子列好了购物清单,相当于一站式购物了。”消费者沈悦表示,在文具批发店购买的价格要比零售店便宜,可供选择的种类也多。谈起线上购物与线下购物的区别,相较于线上的价格优势,她更看重的是线下可靠直观的质量保证。
采访中记者发现,随着生活多元化元素的加入,一些个性化、创意化的文具也越来越多。
货架上颜色丰富、外表可爱的减压笔记本、橡皮擦吸尘器、时间管理器、自律打卡器等产品成为学生群的新宠。除此之外,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喜好,各类IP出品的手账本、咕卡套装也占据了相当一部分货架,深得孩子们的喜爱。小张介绍,现在的小朋友在挑选文具的时候,比起功能,更注重外表。
与孩子们注重文具颜值不同,家长们更看重的是文具的安全性。所购铅笔外包装上是否标注有“抗菌”“无铅毒”等字样,书皮是否有检测报告没有塑化剂……小张表示,现在家长给孩子购买文具越来越看重产品的环保和安全性,他们在进货时会严格把控货品质量,更多地考虑文具的安全性。